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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07年11月11日评审,并经省人事厅审核,邸乘光、刘梦芙、李辉生三同志具备研究员任职资格;吴海升、吴兴国、曹树青、张亨明、程宏志、刘奇中、胡中生、徐道彬、闵向阳、丁华军、何如海、张守祥十二位同志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经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社科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07年11月29日评审,岳 香、洪 敏、文双全、汪旭东、张秋璐、江 波、黄铁流、徐冠宇、李诗争、刘晓光、董晓波、卞 东、李 想、蒋辉宇、汪燕敏、赵新龙、李芳十七位同志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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