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08年12月29日评审,并经省人事厅审核,杨根乔、汪谦干、张亿钧、卢辞、张守祥、汪开寿、叶翠青、何刚、张立今、戴玉纯十位同志具备研究员任职资格;何平、方金友、江波、卢学英、蒋晓华、鄢高翔、胡启涛、荣梅、钱立青、张健十位同志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