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接省社科院皖社科字〔2009〕3号、省文化厅皖文人函〔2009〕60号文件,我院杨根乔、汪谦干、何平、方金友、万萍等五位同志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聘任:
杨根乔同志为科社专业研究员;
汪谦干同志为历史学专业研究员;
何 平同志为法学专业副研究员;
方金友同志为社会学专业副研究员;
万 萍同志为图书专业副研究馆员。
上述同志的聘任时间从2009年 2月起算。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