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淮北市举办第八期“科学发展大讲堂”,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民商法研究室主任、省“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吴兴国应邀作“《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专题报告。市领导毕美家、陈建华、张峰、庄东飚、王莉莉、方宗泽、吴欣以及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副秘书长;市人大、市政协驻会常委;市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各单位、省属各单位、市金融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政法部门科以上干部共300多人听了报告。

吴兴国在报告中解读了物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对《物权法》的立法特点及意义,《物权法》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最近通过的《物权法》司法解释涉及的焦点问题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张峰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和学习贯彻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大家要以学习贯彻《物权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正确行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力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推动法制淮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之前,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组织的“安徽省2009年法制宣讲活动合肥瑶海区专场”于6月4日举行,吴兴国主讲了《物权法的热点问题解读》。
另,受有关方面的邀请,吴兴国副研究员还将于7月初赴肥西、蒙城等地作相关法制讲座。 (法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