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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建设高端论坛”在溧阳举行

时间:2012-12-26 阅读:129

    2007年以来,全国多个地方法院设立环境保护法庭,运用诉讼机制遏制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2011年9月8日,溧阳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以此实践为基础,2012年12月15至16日,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与溧阳市人民法院、溧阳市水利局共同主办了以“水纠纷与水安全”为主题的“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建设高端论坛”。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教授、江苏省高院行政庭倪志凤副庭长、溧阳法院张少平院长、溧阳市水利局张旭平局长以及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等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授、博士共40余人参加了论坛。
    我院法学所曹树青博士参加了此次论坛,并作了题为“区域环境治理的法律机制”的大会发言。来自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也分别就自己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作了交流发言。张梓太教授对交流发言的调研报告及学术论文进行了精辟的点评和总结。

(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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