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安徽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报告” 论
时间:2013-05-15 阅读:97
2013年5月10日,“2012年度安徽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报告”论证研讨会在安徽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安徽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由我院发起成立并挂靠于我院)协同安徽大学法学院、“绿满江淮”环境资讯中心等单位主办。 研讨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杨素娟、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谦、省环保厅方降龙处长、安徽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曹树青、“绿色潇湘”戴晓艳,对本项目组撰写的《2012年度安徽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报告》从报告本身、报告的使用等方面进行论证研讨。省法学会领导孙荣传、王燕琳,安大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从2012年起,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省社科院法学所等单位的学者与安徽绿满江淮环境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尝试并引入污染源监督信息公开指数(PITI),首次将除合肥、芜湖、马鞍山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之外的省内其他13个地市纳入评价范围。以当地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8项环境信息公示为指标,分别从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四个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分,对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将评价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
本次评价过程依据的评价方法和标准,采用的是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非营利环境机构。自2006年5月成立以来,IPE开发并运行了中国水污染地图和中国空气污染地图数据库,以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环境治理机制的完善。)和美国自然资源委员会NRDC(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是非营利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在全世界得到超过120万会员和网上行动者的支持。NRDC在北京设有办公室)开发和制作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系统,本项目组人员在IPE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评价过程。
活动主办方表示,期望该报告的研究成果能够引起环保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以更好地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 法学所 曹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