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方扬,男,1941年出生于江西南昌县,196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员。曾任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历任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暨全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经济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合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员。侧重应用法学研究,主要学术活动及其成果:
主持并完成安徽省社科院和安徽省法学会课题多项,安徽省社科联课题2项,安徽省社科规划课题2项、中国法学会规划课题2项、参加并完成全国社科基金课题3项,其中1项为主持人之一。先后出版担任主编、副主编的学术著作7部,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国内省级以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计40多万字。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和国内重大学术研讨会多次,先后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三次,其中,三等奖2次、二等奖1次。1997年~2002年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5年。
李小群 ,男,1954年12月生,安徽青阳人,曾任法学研究所所长。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分配至省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历任安徽省监狱工作研究所副所长、《监狱工作研究》主编。1999年4月调入社科院法学所工作,任副研究员并先后担任副所长、所长。从1983年以来一直从事刑法学、监狱学、管理学的研究工作,调入社科院工作后,主要从事宪法学和政府法制、农村法治研究。先后主持完成过4项省部级课题:司法部课题《中国女性犯罪与改造情况调查(安徽)》、《中国少年犯罪与改造情况调查(安徽)》,安徽省社科规划课题《我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和《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治理研究》。参与一项国家重点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马鞍山卷》的研究,参与中国法学会2项项目《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研究》;任主编编著(合著)《中国法律》和《安徽农村改革》2部著作,在《中国监狱学刊》、《犯罪与改造研究》、《江淮论坛》、《学习时报》、《安徽日报》等报刊上公开发表研究文章60多篇。主持或参与数十项横向委托研究项目,参与《安徽省“十五”期间依法治省纲要》、《安徽省“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纲要》、《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平安合肥”建设规划》、《合肥市“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合肥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亳州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等十多项纲要、规划、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任省人大立法咨询员和省政府立法咨询员,经常性参与省人大和省政府的立法论证。任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经常参加省检察系统相关会议和相关问题的讨论。同时,担任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宪法研究会副总干事、省监狱协会副会长、合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学会、协会职务。

钱德关,男,1947年10月生,汉族。1970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英语专业。1985年在中国人大律函中心取得法律大专,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事法学教育八年,1993年取得法学高级讲师职称。1994年从事法学科研至今,副研究员。曾任省社科院法律顾问、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十八年,通过对法学不懈地学习和钻研,取得一定成绩。为全省商业系统一大批干部进行过法律专业培训;合作出版《市场经济法律概要》和《中国法律》;在《中州学刊》《江淮论坛》《学术界》《律师与法制》《安徽法学》等国家及省级刊物上发表10多篇论文;参加《关于集体土地流转中法律问题的课题研究》,该成果受到上级的肯定;参加安徽省人大法工委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讨论,所送的书面意见受到立法机关的重视,有的被采纳。
教育和科研的范围主要是民商法学、劳动法学。在《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劳动法》《破产法》及民事侵权理论方面作侧重研究,并在多年的律师实务中取得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农民工提供多起法律援助;办理过在合肥有较大影响的劳资纠纷、民事等疑难复杂案件;担任过合肥市商务局、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省五矿进出口公司、合肥太古可乐公司等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近年来参与省粮集团、市蔬菜公司等企业股权分离、重组收购的改制,为企业排难解忧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为探索法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的结合走出一条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