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2015年12月2日会议研究,同意聘任:
刘洋为财务处主任科员(七级职员);
金敦霞为离退休工作处主任科员(七级职员);
孙腊梅为机关党委主任科员(七级职员);
余霞为法学研究所助理秘书(内聘)。
中共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5年12月10日
2015年12月10日
| 索 引 号: | 485005925/201612-6197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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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 发布日期: | 2016-12-16 |
| 名 称: | 【人事任免】关于刘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内容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 键 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