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远胜,男,1970年生,安徽枞阳人。现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2001年安徽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民商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主要从事金融法研究,研究方向为资产证券化监管。主要研究成果:
专著:
《金融危机后的资产证券化监管——美国及欧盟的实践》,16万字,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6年出版;
论文:
1.《论政府实施部门PPP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分析》(1.4万字),《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2.《突破PPP融资瓶颈:项目整体营业证券化试探》(1.1万字),《证券市场导报》2016年第5期;
3.《资产证券化风险留存监管制度的构建——以美、欧实践为视角》(2.3万字),《民商法论丛》第60卷;
4. 《巴塞尔协议资产证券化资本监管新规述评》(1.4万字),《证券市场导报》2015年第12期。
5. 《从资产池层级披露到资产层级披露——金融危机后美欧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监管改革》(2.1万字),《民商法论丛》第57卷;
6. 《巴塞尔协议面临的金融创新产品规避监管困境》(2.1万字),《民商法论丛》第55卷;
7. 《质疑“知识产权法定主义”》(2.7万字),《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2年第1辑;
8.《合同效力正当性说明的历史变迁》(3.8万字),《民商法论丛》第4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