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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制定说明

时间:2024-03-27 阅读:75

中共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于2023年12月5日印发了《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我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决策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由院办公室会同院法学所对决策事项在程序上严把法律关,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确保我院各项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学习相关制度文件;

2.起草文件;

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院党组会议审议;

5.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衔接有序、便利高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

五、主要内容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规定了包括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范围、合法性审查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程序等。《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了法律顾问的遴选标准、聘任程序、职责权利等。

六、保障措施

重大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予提交会议讨论、不得办文或制发文件。

七、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院办公室

解读人:张惠超

联系电话:0551-6343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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