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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85005925/202501-9713 信息分类: 行政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发布日期: 2025-01-23
名  称: 【行政信息公开年报】安徽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内容分类: 行政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关 键 词: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aass.ac.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省社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院门户网站平台的作用,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内容包括科研进展、成果更新、人才引进、党建工作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发挥社科院理论优势,邀请专家进行政策解读,拓宽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效。主动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等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信息,有效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

对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申请受理、

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为线下申请,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在办理时效保障方面,无逾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非行政机关,无行政权力,无行政信息产生。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科研成果更新、学术著作出版、学术刊物运行等重点领域信息。落实网站管理责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站运行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院“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

办公室牵头协调、院属单位抓落实”工作机制。院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分别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院属各单位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撰写、报送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通过参加由省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全省其他单位在政务公开领域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不断提升我院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不足。2025年,我院将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及时发布工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由于我院非行政机关,无行政权力,建议第三方测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给予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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