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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职能处室 > 人事处 > 部门职责

人事处

负责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人才的引进、队伍建设、聘任、调配、考核等工作;

负责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工作;

负责人员的教育培训、因私出国出境的政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全院处级以上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负责全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承办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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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长:杭大虎       电话:0551-63413260

副处长:朱留涛       电话:0551-6342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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