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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所

     安徽省社科院法学所的前身是安徽省社科院政法社所。1993年,政法社所一分为三,成立法学所、马列所和社会学所。首任法学所所长为韩永荣,第二任副所长王琴研究员,第三任所长为肖方扬研究员。现任所长何平副研究员。
    法学所设有宪法行政法、环境资源法、民商法三个研究室。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副高3人,中级职称4人,取得博士学位的有3人。
    法学所的研究方向是法学基础理论及相关应用对策研究。具体包括: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安徽法治发展与依法治省、农村政治文明、法治政府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区域环境治理、金融创新与监管以及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建所以来,法学研究所主持完成科研项目数十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20多项;参与完成相关课题达百余项。近年来,在《法学研究》《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学杂志》共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上百篇,出版学术专著10多部,编辑连续出版物《安徽法治蓝皮书》,近20项应用对策性研究报告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被省直有关部门采纳。科研成果获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法学所科研人员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法制建设,担任省政府立法咨询员、省高院、省检察院特约监督员、人大立法咨询委员及有关单位法律顾问等多人,为国家、省、市立法承担了大量的咨询、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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